作者:TaxDAO
隨着加密市場的迅速崛起,以稅務合規爲代表的監管風險也日益凸顯。2024年4月,有“比特幣耶穌”之稱的Roger Ver被美國國稅局(IRS)指控涉嫌逃稅4800萬美元,並於西班牙被捕。數月來,該案進展始終牽動着加密資產行業從業者的神經,也進一步引起加密行業對稅務合規的重視。
在比特幣突破十萬美元之際,“比特幣耶穌”案也在上周迎來了新進展。Roger Ver的律師團隊已於2024年12月4日提交動議,要求法院駁回美國國稅局對Roger Ver的逃稅指控。目前,他仍在西班牙等待美國的引渡決定。TaxDAO將在本文中回看“比特幣耶穌”案,並對相關稅務風險給出合規建議。
1.比特幣耶穌案的來龍去脈
1.1比特幣耶穌是誰?
Roger Ver於1979年出生於美國硅谷,是著名的自由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者。1999年,他在大學期間創辦了Memory Dealers公司,主營業務爲轉賣電腦零件。之後,他退學开始全職經營這家公司,並憑借敏銳的商業嗅覺在24歲賺得了人生中的第一個一百萬美元。
2011年,Roger Ver开始投資比特幣,並宣布其創立的公司Memory Dealers接受比特幣支付,成爲全球首家支持比特幣支付的企業。自那時起,Roger Ver持續通過個人身份及其旗下公司大量購买、收取比特幣,並成爲了Bitcoin.com的CEO、比特幣基金會創始人。他積極宣傳比特幣的應用和價值,推動了其在早期的普及,在加密資產領域積累了巨大影響力,因此被媒體和加密社區冠以“比特幣耶穌”的稱號。
1.2 美國國稅局爲什么起訴比特幣耶穌?
2014年,Roger Ver獲得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的公民身份,並在不久後放棄美國國籍。根據美國稅法規定,放棄國籍的個人需全面申報其全球資產的資本收益,包括比特幣的持有量和公平市場價值。美國國稅局認爲Roger Ver在放棄國籍前隱瞞、低報了其個人資產價值,在放棄國籍後將從其控制的美國境內公司獲得並出售約70,000枚比特幣,取得了近2.4億美元的收入,以此逃避了至少4800萬美元的應繳稅款。
對此,美國國稅局主要提出了兩項指控:第一,Roger Ver未遵守退出稅規定。在放棄美國國籍時,Roger Ver低報了其個人及其所控制公司持有的比特幣實際數量,隱瞞了相關交易情況,規避了這部分納稅義務。第二,Roger Ver違反了作爲非美國稅收居民的納稅義務。在退出美國國籍後,Roger Ver於2017年從其控制的美國境內公司獲取並出售比特幣,取得了巨額收入。盡管Roger Ver放棄了美國國籍,但由於其公司設在美國,Roger Ver將美國境內公司持有的比特幣轉移至其名下後未報告此類收入,逃避了納稅義務。
2. 比特幣耶穌能否自我“救贖”
在美國,逃稅被視爲重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並罰款高達10萬美元(個人)或50萬美元(公司)。根據美國先例,爲成功指控Roger Ver犯有逃稅罪,檢方一般需證明三個要件:(1)證明Roger Ver存在大量稅收債務;(2)有逃稅的故意;(3)積極地實施了逃稅行爲。
首先,對於存在大量稅收債務,檢方需要追溯並計算Roger Ver未繳納的稅款總額,並論證該債務已達到“重大”(substantial)的標准。在Roger Ver的案件中,檢方目前提出的4800萬美元的未繳稅款已明顯超過司法實踐中認定的“重大”標准,Roger Ver的律師團隊很難通過模糊性辯解來回避這一要件的成立。
其次,對於逃稅的故意,檢方需證明Roger Ver的逃稅行爲不是出於偶然或因疏忽,而是存在主觀上的故意。例如,證明Roger Ver向評估師及稅務籌備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以及未披露關於比特幣交易的關鍵信息的行爲,這些可作爲此種意圖的證據。對於這一主觀要件,控辯雙方仍有博弈的空間。
最後,對於積極實施逃稅行爲,檢方需要證明Roger Ver採取了積極措施隱瞞資產、少報收入或欺騙稅務機關。從起訴書中來看,檢方列舉了Roger Ver一系列具體行動,如轉移資金到離岸账戶、隱瞞比特幣交易和誇大資產支出等,這些行爲均符合美國稅法下的“逃稅行爲”定義。如果這些行爲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均無問題,可作爲檢方成功指控的有利武器。
據報道,Roger Ver的律師團隊已於2024年12月4日向聯邦法官提交動議,希望特朗普政府兌現結束嚴苛加密監管的承諾,撤銷針對Roger Ver的逃稅刑事指控。他們主張,美國稅法對加密資產的指導不明確,導致納稅人難以理解其法律責任。同時,律師團隊指控政府在起訴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爲,包括選擇性引用和斷章取義地解釋相關通信內容,以及隱瞞可能有利於被告的證據。此外,他們還認爲檢方在本案中涉嫌選擇性執法,並未公平地對其他類似案件進行追責,而是僅針對Roger Ver這類公衆人物“殺雞儆猴”。
目前,法庭已安排於2025年2月舉行聽證會,以審議該動議。
總體來說,Roger Ver的案件勝訴率可能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包括法律和政治因素。從有利條件看,他的律師團隊提出稅法對加密資產的稅收規定不明確,這爲辯護增加了稅收制度存在漏洞的論據。他們還指控檢方選擇性執法,若能提供充分證據,可能削弱IRS起訴的合法性。同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政府有意結束對加密資產的嚴苛監管,這一政治態度或爲案件帶來轉機。然而,不利因素在於檢方已掌握大量具體證據,包括4800萬美元的未繳稅款及一系列逃稅行爲記錄,且這些行爲很可能符合逃稅罪的法定要件。若法院在政治上保持中立,那么最終如何評估主觀故意及證據合法性,或將成爲判決的關鍵。
3. 從比特幣耶穌案看加密稅收風險
比特幣耶穌案爲加密行業敲響了稅務合規的警鐘,尤其對加密資產的個人投資者具有重要的警示意義。國際合作的強化與技術手段的進步正持續縮小投資者規避稅務的空間。對於加密行業的投資者而言,稅務合規已成爲無法回避的關鍵問題。
3.1 國際稅收合作加強,離岸避稅難度上升
Roger Ver放棄美國國籍並成爲聖基茨和尼維斯公民,試圖利用離岸身份規避美國稅務義務,這是一種常見的避稅方式。
然而,隨着國際稅收合作的加強,通過離岸身份避稅的難度大幅增加。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承諾加入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體系,進行金融涉稅信息的自動交換,其中便包括被視爲“避稅天堂”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开曼、百慕大、巴哈馬群島、庫克群島及馬紹爾群島等等。
以美國爲例,近些年來,美國國稅局正在逐漸重視對這類避稅方式的監管並通過國際合作對這種行爲進行追查。離岸公司或個人在使用離岸身份避稅時,若仍在美國有重大經濟活動(如公司運營、客戶來源),可能被美國國稅局等稅務機關認定爲需承擔納稅義務。同時,若高淨值投資者將資產存放在離岸錢包或轉移至未籤訂稅收合作協定的司法管轄區(如某些避稅天堂)進行交易,也可能觸發所在國家的海外資產報告義務。例如,美國的FATCA法案要求申報全球账戶資產,未遵守該規定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事指控。
3.2 鏈上追查技術升級,隱匿交易避稅受限
像Roger Ver這樣的比特幣高淨值投資者,大規模資產出售時是否如實申報資本利得稅是稅務機關的關注重點。
部分高淨值投資者可能利用鏈上匿名技術或隱私幣(如Monero、Zcash)隱匿交易,但隨着鏈上追蹤技術的進步,這種策略的風險大幅增加。技術手段的進步使區塊鏈上的交易更加透明,一些稅務機關能夠直接追蹤鏈上數據並分析資金流向。同時,部分司法轄區开始與區塊鏈分析公司合作,進一步限制利用加密資產進行的避稅操作。
此外,部分投資者還可能通過復雜的交易結構或多重錢包分散資產,試圖降低稅務披露和繳納義務。然而,這種做法很容易被稅務機關認定爲有意逃稅,進而引發法律風險。例如,將資產轉移至多個錢包或利用復雜的跨境交易掩蓋實際收入來源,若被發現,不僅需補繳稅款,還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事指控。
4.TaxDAO的提示與建議
盡管有Roger Ver等的前車之鑑,部分加密資產投資者可能低估稅務機關對加密資產的追蹤和執法力度。加密資產具有去中心化特性,但這並不意味着投資者可以逃避稅務監管。投資者如果未做好稅務合規工作,就很可能導致補稅、罰款甚至刑事訴訟。爲了確保交易合規性、避免稅務風險,加密資產領域的投資者應注意:
第一,正視納稅責任,提升合規意識。納稅不僅是法律責任,合格的稅務申報單更能作爲資產來源合法性的證明。無論是個人投資者還是公司,都應摒棄“去中心化意味着無需納稅”的誤解。依法納稅不僅減少法律風險,還能增強公衆和監管機構對其運營和財務狀況的信任。
第二,加強稅務規劃與管理,預防突發風險。個人投資者應養成定期審計資產與收益的習慣,記錄所有交易和收益數據,確保按時、准確地完成稅務申報,提前規劃資本利得稅和收入稅的繳納,避免因突發申報或調查而面臨額外壓力。企業方面,則需建立系統化的稅務管理框架,包括通證分發記錄、收入明細及跨境資金流動的透明追蹤,確保稅務合規的每一步都嚴謹規範。
第三,密切關注政策動態,動態調整投資策略。加密資產領域稅收政策復雜且變化迅速,不同司法轄區的規定存在顯著差異。投資者應及時了解稅收新規與國際合作協議的最新進展,評估其對自身投資行爲的潛在影響。例如,根據政策變化調整資產配置或交易結構,可有效規避政策風險並確保合規。
第四,依托專業支持,規避政策理解偏差。對於高淨值投資者或涉及復雜跨境交易的機構而言,與熟悉加密資產稅務法規的專業人士合作是明智之舉。專業團隊可以提供關於稅務責任和政策要求的全面指導,幫助投資者預先識別潛在風險。特別是在涉足多個司法轄區時,專業建議能夠幫助避免因政策誤解引發的合規失誤。
通過以上建議,投資者可降低因稅務不合規而引發的法律風險,同時在合規框架內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政策逐步完善、監管日益嚴格的趨勢下,早日樹立稅務合規意識是每位加密資產投資者的必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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