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地媒體報道,韓國金融監督院主席李福賢(Lee Bok-hyun)計劃於5月與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Gary Gensler會面,商討NFT的分類和現貨BTC ETF的審批問題。
由於韓國和美國金融當局正在考慮將基於區塊鏈的NFTs數字所有權認定爲數字資產,因此此次會議具有重要意義。
NFTs爲各種數字資產,例如圖像、視頻、藝術品和房地產等,提供了獨一無二的真實性證書,近年來在亞洲日益受到重視。
然而,NFTs並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導致人們對其應被歸類爲技術、數字資產還是證券持有不同觀點。
報道稱,在韓國,NFT最初被排除在7月生效的《數字資產法實施令》的數字資產範圍之外,原因是其具有“主要可收藏”的性質和較低的市場風險。
然而,隨着包括BTC在內的數字資產價格飆升,NFTs越來越多地成爲投機的對象,從而引發了將其與BTC共同列爲可計算資產的呼聲。
韓國金融監管局和SEC主席之間的會議預計將解決這一問題,行業利益相關者強調有必要爲NFTs制定明確的定義。
正如報告所指出的,韓國監管機構對非風控通證分類的擔憂主要源於兩點,一個是其多樣化的使用案例,另一個是非風控通證對在該領域運營的企業存在的潛在影響。
一些人認爲,NFT應作爲數字資產受到監管,而另一些人則認爲,某些NFT,如專門用於電子遊戲或作爲現有資產電子版的NFT,應被排除在外。
此外,將NFTs納入數字資產將要求公司獲得數字資產經營許可證,這涉及大量“人力和成本”,包括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認證和監管審計。
一些反對將NFTs納入數字資產的人表示,這種行爲可能會對銀行交易和商業活動造成“過度”限制,尤其會影響初創企業和中小型企業。
此外,還有人擔心,如果金融服務委員會管理韓國發行的所有NFT,允許全面跟蹤藝術品、門票和汽車等NFT交易項目的使用歷史,可能會侵犯隱私權。
金融監管局與SEC主席之間的會議結果可能會影響《數字資產法》執行條例的修改。
最後,報告指出,業內專家推測,金融服務委員會可能會努力在該法案中納入與NFT相關的定義,以便爲在該領域運營的公司提供更清晰的定義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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