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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A是產品還是交易?

來源:葉开問

到底什么是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

加密原旨主義跳出來說RWA不應該是這樣俗氣,我們之前早就說過RWA討論的前提共識是RWA是傳統金融和Crypto的務實和中庸的妥協。

有很多人說RWA的概念太虛了,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什么都往RWA裏面裝,卻沒有跑出什么真正的RWA東西。

這個問題就要從字眼上追問:RWA到底是產品還是交易

如果是產品,那么RWA就是類似比特幣現貨ETF或者美債抵押生息資產的T-Bill產品?

如果是交易,那面是RWA產品的交易?還是與TradFi的金融資產交易所一樣的加密金融資產交易?

如果結合我們一直強調的RWA的核心本質是企業融資、機構市場。那產品類似一個企業債產品,交易類似金融資產交易,圍繞企業融資的資產包和產品的機構市場生態。

對比具體的案例,比如比特幣現貨ETF、代幣化的貨基、RWA穩定幣等,基本上都是產品方向,不是企業融資;而那些代幣化的企業債、固收債以及數字REITs(代幣化現金分派)等,才是企業融資。

爲什么要討論產品和交易的不同角度呢?

前者產品角度更Web3.0一些,後者交易角度更RWA一些。爲什么這么說呢?

產品,散戶角度居多,尤其是Web3.0投資散戶,習慣了投資(炒)某個代幣,目前打着RWA概念的加密代幣項目已經不少了。同時,產品更趨向於標准化,它更側重於產品的設計、TGE發行等等,無論是美債生息資產的T-Bill或者是RWA概念代幣,還是DePIN和AI作爲基礎設施參與概念敘事,都是標准化產品的套路和生態。

交易,機構角度居多,金融資產交易,大多是企業融資和機構投資,它是一個非標准化的產品交易生態,雖然交易標的都會設計爲一種融資產品,但資產交易發行只是under the table的第一步,後面還有銀行間市場、OTC債市場以及機構間的融資融券、逆回購和權益兌付等等,有時候會有局部市場面向散戶投資。

如果從Crypto角度看,更像是一個企業融資引發的產業交易和上下遊渠道的數字化和加密化。

所以說起來就有點兒像是廢話:RWA像產品又不像產品,是模式又不是模式,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是從傳統金融投融資轉移到虛擬資產和代幣化的世界,而現實世界資產所吸引和撬動的老錢和老用戶,意味着RWA或者是老錢能夠看懂的現實世界資產形式的,或者是現實世界資產支撐的新形式的東西。

產品和交易相融合的RWA模式

新舊融合相向而行或許是RWA初級階段的妥協和中庸吧。

傳統的債(RA)都是機構客戶,大宗交易和場外市場;而Web3.0交易所主要關注零售客戶,散(韭)戶(菜)。

如果融合產品和交易的RWA或許解決這個:以RWA產品(美債ETF、比特幣ETF等優質資產)爲基礎資產,迭代新的收益或套利代幣(或協議),一級二級套利的多層次交易市場,進一步擴展基於RWA代幣的質押融資、利率互換等RWA衍生品代幣。

這個融合模式,既可以面向機構客戶,又可以面向散戶炒(套利)幣。

目前香港持牌合規搞出來的RWA項目,初期基本上不是房地產固收債,就是企業的信用債,然後再套個代幣化的殼子,這算是最初級的簡單型產品。

其實,現實世界資產的復雜型產品,是與該現實世界資產的產業交易相結合,與產業金融和資本相結合,而資產代幣化不只是一個現實世界資產的代幣化,而是這個資產所關聯的產業鏈和資金鏈的代幣化。

從這個角度來看RWA,可能會有幾個方向:

1)企業融資方向,大多以RWA產品形式,圍繞企業融資的數字債、數字REITs等產品,設計上可能會多元化,一個是信用債,一個是收益權,一個是現金流等不同設計模式;

2)產業交易方向,會突出RWA交易所的業務設計,如何結合貿易和流水實現期現交易和套利的代幣化,逐步轉移現實世界資產的代幣定價權與Crypto槓杆,替代銀行間業務到OTC交換市場和抵押借貸協議等,設計流動池並借鑑空投和挖礦模式,發展數字投行業務配套Crypto Fund一二級聯動,關鍵是能夠吸引和實現產業的上下遊聯動。

3)投資理財方向,圍繞全球資金和機構的資金成本與利率互換需求,設計RWA投資理財產品,或者是Crypto固收類產品,或者是對衝套利,或者是優先劣後和TRS,或者是收益yield Token,來替代傳統金融投資的投資理財產品。

4)原生代幣方向,圍繞傳統金融無法估值的新興資產等比如可再生能源、AI算力的代幣化,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結合DePIN和VPP(虛擬電網),實現可再生能源的P2P交易和綠色能源穩定幣,這會是一個巨大的市場機會,因爲今年5月G7成員國共同承諾了在2035年前半逐步汰除能源系統中現有的、有增無減的燃煤發電。

如何實現2B市場向2C市場?

由於傳統企業債市場是2B市場,而Web3.0則是2C市場。RWA的產品是標准化的,交易生態是非標多一些,這時候 RWA的成功與否的關鍵是:如何實現2B市場向2C市場?

這也是初期持牌合規交易所的有Web3.0屬性的精英,只看好更加幣圈的散戶市場,看不上傳統中心化的機構市場。但是,RWA必然意味着妥協和中庸,在比特幣現貨ETF等教育下,越來越多的持牌合規交易所包括原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开始重視RWA和機構市場了。

那是不是不太好理解:機構市場如何轉化爲散戶市場?

a)TRS是套利或者幣圈熟悉的搬磚的基礎,機構客戶和散戶的資金成本和風險策略不同,這樣就天然存在機構和散戶之間的利率互換的市場空間;

b)傳統債市場是機構市場的私募、战配、發行(批發)和二級市場(零售),零售散戶市場是在最後,存在批零以及優先劣後的套利空間,但RWA代幣化是可能以NFT、空投、挖礦等不同模式實現散戶與機構同時入場,甚至基於DAO社區、DEX和AMM比機構客戶更早入場的可能性;

c)機構市場必然存在鎖倉禁售和套現出貨,或者量化套利,有套現出清就有散戶接盤,也不排除機構喫進散戶的籌碼和流動性。

所以,RWA產品和交易生態,基本上是以金融機構和資金熟悉的資產和產品形式,但是uplift以代幣化和虛擬資產交易的新的形式和新的流動性,尤其是多元化的二級市場(代幣交易市場),不斷吸引更多的傳統金融機構和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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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WA是產品還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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