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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幣圈涉刑第一案:JPEX 罪犯哪條?

深挖 JPEX 交易所的前世今生以及各種違規、違法甚至涉嫌犯罪的操作,細數「JPEX 之罪」。

相信有不少幣圈夥伴們還記得颯姐團隊不久前曾經發過的一篇文章,爲大家分析了香港證監會近期對虛擬資產市場和 Web3 從業者們發出的《警告:經營手法不當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肖颯團隊 | 加密資產「扯虎皮」交易,你真的考慮後果了嗎? ),當時這份警告聲明讓相當一部分人摸不着頭腦,香港證監會到底是在警告誰?

現在我們有了答案:JPEX 交易所。對此,就在 2023 年 9 月 13 日,香港證監會通過《關於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警告聲明》已經公布了謎底。

隨後,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香港司法機關正式對 JPEX 下手,首先將矛頭指向了曾經宣傳營銷 JPEX 最賣力、並揚言「已經申請成爲 JPEX 合夥人」的香港網紅林某,將其拘捕,並搜查了林某位於中環的辦公室。根據媒體消息,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帶走了大量材料和現金。後續,有投資者發現 JPEX 已經無法正常兌付投資款,申請 1000u 的兌付金額甚至只能兌付 1u,該案如何發展一時之間撲朔迷離。

今天颯姐團隊就爲各位夥伴們深挖 JPEX 交易所的前世今生以及各種違規、違法甚至涉嫌犯罪的操作,細數「JPEX 之罪」。

 

JPEX 的前世今生

JPEX 作爲一個玩的花、路子奇、宣傳多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颯姐團隊其實早在去年就已經關注到它了:即使在香港大街小巷的 Web3、虛擬資產熱達到頂峰的 2022 年,鋪天蓋地的虛擬貨幣平台各種廣告多到讓人目不暇接,JPEX 依然能夠做到在營銷方面突破重圍,原因無他,宣傳力度夠大。

也正是因爲 JPEX 投入了巨大的營銷成本,配合其足夠吸引人的超高投資收益及玩法,使得無數來自各地(主要還是中國大陸地區、中國香港地區和中國澳門地區)的投資者們蜂擁入局。

但是,一片繁榮之下,看似如日中天的 JPEX 卻存在着不少風險極高的「暗礁」。

 

(一)JPEX 從未進行有效的信息公开,未披露過實控人及注冊地

根據目前的公开渠道消息,JPEX 從 2020 年注冊後,2021 年开始營運至今,在全球範圍內的多個國家和地區(至少有中國香港地區、日本、澳洲、美國、加拿大、立陶宛等國家和地區)都有注冊且有實際團隊運營,但除了作爲 JPEX 的董事的郭某某公平露面並處理相應實務外,JPEX 從未對外公开過自己的創始人團隊以及注冊地等關鍵信息,相關地區的實際負責人、辦公地點也始終沒有公开過。颯姐團隊曾經通過常規的方式對其做過一些背景調查,亦未發現額外的有效信息。

據《香港 01》消息,JPEX 至少在全球數個國家進行過注冊登記,且注冊信息都疑似爲「人頭」登記,有傳言稱其創始人爲幣圈著名人士「黃某某」,但目前尚未有確切的證據足以證實該傳聞。

相信熟悉加密社區及各個「項目」的老友們都知道,創始團隊基本信息以及運營方針、展業模式等關鍵信息是佐證該項目可信度的關鍵,如今的幣圈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帶着些許神祕色彩肆意發展的幣圈,神祕不僅不能爲平台帶來收益,反而會使投資者們望而卻步,JPEX 正是這么一個神祕而讓人缺乏安全感的平台。

 

(二)JPEX 曾多次通過「碰瓷式」、「欺詐式」營銷手段吸引投資者

從 2022 年 JPEX 开始大肆對外營銷开始,就確定了兩個基本方針:(1)名人營銷;以及(2)碰瓷式 / 欺詐式營銷。一切爲在短期內打出知名度吸引投資者服務。

名人營銷不難理解,剛被抓的香港網紅林某以及香港某男星、女星都曾在 JPEX 的大量糖衣炮彈下爲其站台刷臉,引動「流量」的神經。至於碰瓷式、欺詐式營銷,JPEX 最知名的一件事就是 2022 年初與 VISA 的「小衝突」事件。

2022 年开年,JPEX 對外官宣與 Simplex(VISA 旗下的一個發卡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並宣布在第四季度推出 VISA 卡。JPEX 隨後开始瘋狂碰瓷 VISA,進行大幅推廣宣傳以圖爲自己增信。很快,VISA 發現了 JPEX 的不實宣傳,並迅速向 JPEX 發函警告。JPEX 迅速道歉後將鍋甩到了廣告商頭上:「不好意思,廣告商在亂印宣傳物料」。

 

JPEX 的野性玩法

‍‍‍‍‍在吸引了大量流量後,JPEX 迅速开展了一系列「野性」的玩法,風險極高但承諾卻極爲誘人。

 

(一) 高回報拉新

首先是以「合夥人」之名的超高回報率拉新活動。JPEX 承諾以高額傭金招募合夥人(這也是爲什么被捕網紅林某之前對外放言自己申請成爲 JPEX 合夥人的原因)。「合夥人」條款明確:邀請 1000 人加入成爲 JPEX 客戶,並且 30 天內邀請的平均資產達 1000 萬 U,合夥人就會獲得每月 6000 U 的動態獎勵,2023 年 4 月 JPEX 把該拉新的動態收益直接提升到了 1000000U 之高,明確了以拉新人數獲得高額回報的動態收益制度。

 

(二) 45 秒合約大战

其次是所謂 JPEX 自創的一種新玩法,根據 JPEX 官網宣傳:用戶屏幕會有一條綠色的向上移動、紅色向下移動的波動线,這是市場價格走勢线,用戶在 45 秒後,輸入下注金額按下「PUMP」或「DUMP」預測 45S 後該线的升跌,只要猜中走勢就能取利,反之失去下注資金,可用比特幣或以太坊等虛擬貨幣下注。

 

(三) 平台幣 JPC 只漲不跌,體量極大但流動性極差

再次是平台自有虛擬幣存在嚴重數據造假嫌疑。通過第三方數據檢測平台就可以發現,JPEX 的平台幣非常有趣,其在當前全球經濟下行嚴重且加密市場普遍不太景氣的情況下,逆勢狂漲並且只漲不跌。從 2022 年 8 月 8 日上架的 0.001U 到 2023 年 6 月的 0.04U 直接翻了 40 倍,總市值高峰達到 1.88 萬億人民幣之高。

雖然 JPEX 總市值看似有 1.88 萬億,但奇怪的是,該幣的 24 小時成交量居然不到 1000 萬,結合 JPEX 本身幾乎沒有信息披露的情況來看,數據造假的可能性極高,甚至歷史數據中可能存在着大量的洗售交易,投資風險極大。

 

注:該圖片來自網絡,僅作學習交流

 

JPEX 如果在大陸地區,涉嫌何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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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颯姐團隊目前從公开渠道看到的事實來看,JPEX 很可能是一個大型資金盤,若在中國法項下其在運營過程中的手段和方式可能涉嫌多種犯罪。颯姐團隊需要提示大家的是,由於有數量衆多的 JPEX 被害人是中國大陸地區居民,在不考慮其他情況下,中國大陸地區的司法機關大概率對該案具有管轄權,但是否實際管轄是一個復雜的問題。

(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JPEX 以「合夥人」爲名的高回報率拉新活動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买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在實務中最重要的就是確定該組織的經營模式、盈利方式以及人員組成架構。根據最高院、最高檢以及公安部在 2013 年發布的《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一條明確:「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在颯姐團隊接觸的衆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靜態收益與動態收益並存是典型特徵之一,對於 JPEX 存在以拉人頭、拉資金計提收益、拉新人數達到 1000 人、數額達到 1000 萬 U 的事實已經較爲明確(如果每個「合夥人」都嚴格按照宣傳規則才能申請的話),現在關鍵需要考察 JPEX 的拉新者與被拉人頭的人是否形成了上下线關系,並以下线再發展下线的數量爲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线報酬。

 

(二)开設賭場罪

所謂「45 秒合約大战」是一個非常明確的網絡賭博行爲,作爲盤口莊家的 JPEX 在中國法項下涉嫌开設賭場罪。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對利用網絡开設賭場行爲的判定做了進一步細化,將「以營利爲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爲認定爲开設賭場。「45 秒合約大战」涉嫌开設賭場罪的風險極高。

在何某與王某、舒某等开設賭場一案中【(2020)吉 0622 刑初 73 號】,被告人何某、王某通過網友代理了境外某虛擬貨幣網站,建立運營團隊,利用互聯網、移動終端發送平台的盈利截圖、網站鏈接等廣告,招攬玩家進行「猜漲跌遊戲」,該遊戲的具體模式爲:網站設定 50 倍的槓杆交易倍數,玩家可使用 USDT 進行押注,猜其他種類的虛擬貨幣的漲跌幅度。網站則抽取玩家投注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爲手續費。該案一審法院認爲:被告人何某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構成开設賭場罪。被告人王某以營利爲目的,幫助何某組建網站,參與賭博利潤分成,構成开設賭場罪。

颯姐團隊提示:該種玩法風險極高,直接觸犯刑法紅线,老友們切記避开。

 

(三)集資詐騙罪

在 JPEX 發幣後對自家虛擬幣數據造假的情況下,很可能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規定,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爲。在中國法下,其實可以把集資詐騙罪看作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進階罪名,在未持有相關行政機關的之行政許可的情況下,承諾保本付息,對外向社會不特定公衆公开吸收存款,後續通過僞造數據、限制提現、爲交易制造障礙等方式提桶跑路就是最典型的集資詐騙罪。

在實務中,使用詐騙方法有兩種典型的行爲模式,其一即虛構事實、其二即隱瞞真相。通過洗售交易、自买自賣使得該虛擬幣的價格嚴重背離其原本價格,即爲一種典型的虛構事實行爲。

 

寫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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