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Jamie Crawley,Coindesk
編譯:Jordan,PANews
隨着市場對現貨比特幣 ETF 即將獲得批准或拒絕的猜測達到白熱化程度,一群前花旗集團高管正在嘗試另闢蹊徑,旨在給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
1 月 4 日晚間,一家名爲「Receipts Depositary Corporation(RDC)」的公司浮出水面,該公司三位聯合創始人 Ankit Mehta、Bryant Kim 和 Ishaan Narain 都曾在花旗存托憑證團隊工作,非常熟悉存托憑證這一金融框架,也因此獲得了富蘭克林鄧普頓、BTIG 和 Broadhaven Ventures 等機構的青睞支持。
什么是美國存托憑證?什么是比特幣存托憑證?
根據 RDC 的說法,該公司將提供類似於美國存托憑證(ARD)的比特幣存托憑證,而且不需要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准。
所以第一個問題來了,什么是美國存托憑證?
存托憑證(DR)是由存托人發行的代表基礎資產所有權的證券,有助於投資者轉換、持有和轉讓標的資產,例如外國股權或債券。根據美國有關證券法律的規定,在美國上市的企業注冊地必須在美國,美國存托憑證是美國商業銀行爲協助外國證券在美國交易而發行的一種可轉讓證書,通常代表非美國公司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美國存托憑證在美國市場進行买賣,交易程序與普通美國股票相同,由美國銀行發行,每份包含美國以外國家一家企業交由國外托管人托管的若幹股份,可以在美國的證券交易所市場或櫃台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便於非美國公司進入美國證券市場。
了解到美國存托憑證的概念之後,我們再來看下比特幣存托憑證。
比特幣存托憑證本質上算是一種比特幣投資工具,可與指定托管人持有的基礎比特幣完全互換,RDC 這次推出的比特幣存托憑證代表了基礎比特幣的直接所有權,而不是基金的股份。簡單來說,比特幣存托憑證可以讓美國投資者像投資海外公司一樣投資比特幣,而且不會與《證券法》產生衝突。
比特幣存托憑證遵循與美國存托憑證相同的結構,與美國存托憑證一樣,比特幣存托憑證也在美國監管的市場基礎設施內運作,並且由存托信托公司(DTC)進行清算,目前 RDC 的運營基礎設施包括:Broadridge Corporate Issuer Solutions 和 Anchorage Digital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前者將充當轉账代理,後者負責底層比特幣托管,據悉目前 RDC 的比特幣存托憑證已獲得了美國證券庫斯普號碼(CUSIP)編號和國際證券識別編碼(ISIN)。
6 個問題深入了解 RDC 比特幣存托憑證
1、發行比特幣存托憑證的 RDC 是否擁有托管的比特幣?
不,作爲保管人,根據比特幣存托憑證設施的條款,RDC 並不擁有托管的基礎比特幣,托管的比特幣歸比特幣存托憑證持有者所有。
2、比特幣存托憑證是否跟蹤資產價值?
比特幣存托憑證與基礎比特幣完全可替代,旨在跟蹤基礎比特幣的資產價值。
3、托管的比特幣存托憑證下 BTC 可以借出嗎?
不可以,托管的比特幣不能借出,並且必須 100% 支持流通中的每個比特幣存托憑證。
4、托管的比特幣是否可供債權人索償?
不會,比特幣存托憑證的托管結構意味着托管的比特幣與資產本身隔離开來。基礎比特幣由 比特幣存托憑證持有者擁有。
5、誰可以發行和取消比特幣存托憑證?
合格機構买家 (QIB) 可以發行和取消比特幣存托憑證。
6、RDC 的托管平台還支持哪些其他資產?
RDC 的使命是將傳統的存托憑證結構擴展到數字和另類資產,雖然比特幣存托憑證是目前提供的唯一產品,但正在根據全面的盡職調查流程積極探索一些最廣泛使用的數字和另類資產的產品,該流程考慮了機構投資者的需求、托管人支持這些資產的能力以及大多數人的需求,以及監管機構對基礎資產比特幣的看法。
總結:將「存托憑證」概念引入比特幣有何優勢?
存托憑證可以通過存托信托公司進行清算和結算,使投資者能夠在其傳統清算系統中進行交易。與大多數其他接入產品不同,存托憑證提供基礎資產的直接所有權,托管人爲存托憑證持有者提供高接觸性、增值的運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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