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因涉嫌2500萬美元加密貨幣龐氏騙局而被指控
來源:美國司法部公共事務辦公室,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據12月11日公布的一份替代起訴書顯示,一名澳大利亞公民和一名加州男子經營加密貨幣龐氏騙局,詐騙受害者超過 2500 萬美元。
根據法庭文件,澳大利亞的大衛·吉爾伯特·薩夫朗(51歲)和洛杉磯的文森特·安東尼·馬佐塔(52歲)據稱共謀开展一項欺詐計劃,誘使受害者投資於各種交易計劃,虛假承諾使用人工智能自動交易機器人在加密貨幣市場中交易受害者的投資,並獲得高收益利潤。薩夫朗和馬佐塔以多個名稱推廣這些投資計劃,包括Circle Society、Bitcoin Wealth Management、Omicron Trust、Mind Capital和Cloud9Capital。據稱,薩夫朗和馬佐塔並沒有將受害者的資金投資於加密貨幣,而是挪用了受害者的資金用於支付個人开支,包括私人包機飛行、豪華酒店住宿、私人豪宅租賃、私人廚師和私人保安人員。
爲執行這一計劃,據稱薩夫朗和馬佐塔創建了一個虛構的實體,名爲Federal Crypto Reserve。起訴書聲稱,在誘使受害者投資其中一種加密貨幣投資計劃後,薩夫朗和馬佐塔涉嫌欺詐地要求受害者支付給Federal Crypto Reserve,以調查和追回受害者的損失。爲了掩蓋自己的身份,薩夫朗據稱經常在各種化名下向受害者發出邀請,包括David Gilbert和Dave Gabe,以及在各種在线角色下,包括Blue Wizard和Bitcoin Yoda。
據稱,薩夫朗和馬佐塔還共謀阻止官方程序的追蹤,方法包括隱匿資產、隱匿或銷毀證據,以及僞造記錄。被告還共謀通過各種手段隱瞞受害者加密貨幣投資的來源和位置,包括使用被稱爲“區塊鏈跳躍”的方法,以及通過被稱爲“混合器”或“攪拌器”的服務,這些服務旨在防止追蹤加密貨幣。
薩夫朗和馬佐塔被指控串謀實施電信詐騙、電信詐騙、串謀妨礙司法、串謀洗錢以及洗錢罪。據稱,薩夫朗還在預審釋放期間犯下了重罪。如果定罪,每項串謀實施電信詐騙和洗錢罪行最高可面臨20年監禁,每項電信詐騙罪行最高可判20年監禁,每項洗錢罪行最高可判10年監禁,串謀妨礙司法最高可判5年監禁。此外,薩夫朗還可能因在預審釋放期間犯下重罪而面臨最多10年監禁,這將與其他刑期並行執行。
這一公告由美國司法部刑事部門代理助理部長尼科爾·M·阿根特裏埃裏(Nicole M. Argentieri)、加利福尼亞州中區聯邦檢察官馬丁·埃斯特拉達(Martin Estrada)以及美國國內稅收局犯罪調查特別探員泰勒·哈徹(Tyler Hatcher)共同宣布。
刑事部門欺詐科的審訂律師西奧多·克內勒(Theodore Kneller)和西吉·摩爾(Siji Moore),以及加利福尼亞州中區助理美國檢察官詹姆斯·休斯(James Hughes)正在起訴此案。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曾經以投訴的形式對薩夫朗提出指控。
起訴書僅僅是一項指控。在法庭上,所有被告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被視爲無罪,必須在合理懷疑的情況下經過法庭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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