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khilesh De,CoinDesk;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美國聯邦監管機構在周三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幣安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訴訟的努力沒有法律依據。
SEC駁回了幣安和 Binance.US 今年夏天早些時候提起的訴訟動議。 SEC 於 6 月首次起訴幣安,就在起訴 Coinbase 的前一天,指控兩家公司向投資公衆提供未注冊的證券(幣安訴訟還包括一些其他指控)。
幣安、Binance.US 和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在一項駁回動議中辯稱,SEC 超越了其職權範圍,並且沒有“合理地指控出”實際違反證券法的行爲。
在周三的文件中,SEC表示,幣安的論點將“廢除數十年來國家證券法運作的基本先例”,而是創建一個新的“嚴格框架”,該框架在先例或現行法律中都沒有基礎。
SEC稱,幣安在首次代幣發行期間作爲籌款機制出售 BNB 代幣以及作爲投資合約出售幣安美元 (BUSD) 都違反了證券法。
同樣,該機構認爲,質押和賺取計劃也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SEC還反駁了一種說法,即其訴訟違反了“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這是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項裁決,很快成爲面臨聯邦監管機構訴訟的加密貨幣公司的最愛。
SEC表示:“被告未能解釋,爲什么一項旨在保護國會做出重大政策決定的權力的原則,會被排除在證券法中體現的國會政策選擇的執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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