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w Throuvalas,CryptoPotato;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周三,美國國會對數字資產立法進行首次審議,試圖爲美國主要市場監管機構建立明確的管轄權。
然而,該法案並未得到民主黨人的好評,他們中的許多人認爲該法案對加密貨幣行業過於友好,並且與名譽掃地的 FTX 老板 Sam Bankman-Fried 所主張的內容類似。
民主黨人抨擊加密貨幣法案
在聽證會上,衆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 (HFSC) 主席帕特裏克·麥克亨利 (R-NC) 表示,該法案名爲《21 世紀金融創新和技術法案》,將闡明最高法院的豪威測試如何適用於數字資產,重點關注“去中心化”和“功能性”。
具體來說,該法案描述了如何將數字資產作爲證券合同的一部分,而不必是證券本身。 修改已有數十年歷史的投資者保護法以適應加密貨幣的決定受到了衆議員馬克辛·沃特斯(D-CA)的批評,她稱該法案是該行業的“愿望清單”。
沃特斯表示:“我們不需要僅僅因爲加密貨幣公司拒絕遵守交通規則就需要發明新的監管框架。”她補充說,該法案無視拜登政府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觀點。
沃特斯還聲稱,該法案將爲傳統金融機構創造“漏洞”,繞過現有要求。
衆議員布拉德·謝爾曼(D-CA)進一步闡述了這一點,聲稱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將其證券重新發行爲區塊鏈代幣來濫用該法案,從而使它們能夠受到商品和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而不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監管。
“Sam Bankman-Fried 的觀點仍然在空氣中飄蕩,”謝爾曼說,他暗示該法案的目的是完全避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 “這就是Sam Bankman-Fried 來這裏要阻止的有效監管。”
有總比沒有好
謝爾曼還批評了法官阿娜麗薩·托雷斯(Analisa Torres )最近在 SEC V. Ripple 訴訟中的一項裁決,該裁決聲稱,該公司出售 XRP 代幣的某些情況屬於證券銷售,但其他情況則並非如此。
然而民主黨人在這一點上並沒有達成一致。 衆議員裏奇·托雷斯(Ritchie Torres)贊揚了瑞波幣的裁決,並嚴厲批評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過去對待加密貨幣的方式,他表示,現行制度“放松管制是危險的”,採取行動是必要的。
托雷斯說:“這項立法遠非完美,但它代表了一種真誠的嘗試,旨在在不存在的情況下創造明確性。” “我不會讓完美成爲善良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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